王美芳《心比天高焚书》
刚看“心比天高”四个字,以为王美芳在广东省第十届中青年戏剧演艺大赛上的金奖作品《心比天高焚书》讲的是《红楼梦》晴雯的故事,毕竟晴雯的判词就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这一联想让人想起杜美云曾说最想改编《红楼梦》的是其中的晴雯撕扇,而不是她已改编成的《桃花劫》。
带着这样的期待,以为在视频中会出发剧本移植杜美云之类的字眼。等剧情开始,王美芳饰演的海达就唱“顽石开混沌,璞玉见灵魂。果然是、一部奇书才气显,点点心血汇成文。”这不正是对《红楼梦》的评价吗?
可是海达是什么人?西娅又是谁?全不是《红楼梦》中人。
当然真相一下子就揭晓了,这剧情与《红楼梦》无关。
王美芳在剧中的海达,也犯了天下所有女子都会犯的错误,“我既得不到,别人也休想得到。”所以,就把曾经(甚至现在依然是)的意中人文柏的旷世奇书给毁焚了。
我抱着最大的克制来看待这个海达,如果真的有人把我心血书稿烧掉了,我的理智应该可以在一时原谅了她,但不敢保证以后这个心结能够完全解开。
孟子说:“好名之人,能让千乘之国;苟非其人,箪食豆羹见于色。”
孟子在说,好名之人,矫情干誉,哪怕千乘之国的君位,他也能让给别人。他要什么呢?他就要名,要美誉。但他并不是真正能轻富贵的人,所以在一些小钱上面,因为他没有太刻意,反而会真情发现,现了原形。所以,“观人不于其所勉,而于其所忽,然后可以见其所安之实也”。看一个人,不要看他勉力去做的,而要看他不经意的行为。
如果我们要做给别人看,真的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都可以原谅,什么江山美人也可以不要。但是,当不用演戏(不用勉力去做的时候),我们就原形毕露了。
抖音上经常出现女人挑战男人底线的内容,如果女人真相信了,后果将会是很悲惨的——而如果真有这种不良后果,我认为,这可以去告抖音这家公司,为它传播不健康的信息、引导不良的倾向。这样的公司,为了流量,没有社会责任心。
海达焚书后,“姓白的”就上门来反转剧情,说文柏死了。
作为第一次看这折子戏的人,觉得这一折在人物关系和剧情介绍上做得不充分,比如这个“姓白的”究竟与海达有什么“平等交易”呢?看过全剧的人当然知道,但单看这一折就一头雾水,这影响到对剧中人的“同情之理解”。且这剧名《心比天高》四字指的是哪一位呢?只呈现这一折的话,许多人要认为说的是海达。但放到全剧中去,文柏是护书而死,海达是为妒焚书,这两桩事一对比,你可能会想到“心比天高”送给文柏更合适——我也没看全剧,也不知道。
如果不看全剧,单看这一折,作为普通观众(参照“普通读者”的定义),可能要认为海达也不是什么“好人”了,她只是一个妒人。
忽然我明白这一折为什么命名《心比天高:焚书》了。越剧《心比天高》应该还没有全部移植为潮剧。《心比天高:焚书》是说给评委看的,越剧《心比天高》是评委们知识宝库中就有的,这四个字一出,评委们就知道了剧情,就可以把精力用在看演员的表演上来判分。观众对象不同,那剧情的表达就可以各自侧重。所以,我们普通观众所认为剧情忽略到的地方,作为评委完全不会感觉到。那么,我们普通观众提的意见,就见笑大方了——当然,如果剧情还兼顾到普通观众,就雅欲共赏了,或者说真的是面对普通观众演出时,就要考虑更俗的一面。
不要掩住我这个普通观众的嘴,我话还没说完呢。对于本折子戏中,演员真的把书撕了,还是略略心痛的。虽然现在的纸质书也太过便宜了,撕就撕呗。但我想到以前在读高中的时候,表弟把我的书故意推倒到地上,我恨得拿书打他的头。高考前有叫楼撕书的,咱也不舍得扔。大学毕业,书太多,无处去,寄了一麻袋给人,后来得知是……算了,不说结果,就说黛玉葬花吧。
宝玉见到花落,也是心疼,对黛玉说,我们把花收拾了,让它们随水去吧。黛玉说,说撂在水里不好,虽然这里的水干净,但是一流出去脏了,就会把花遭塌了。她告诉宝玉,“那畸角上,我有一个花冢。如今把他扫了装在这绢袋里,拿土埋上。日久不过随土化了,岂不干净。”
黛玉葬花,这是有始有终,眼见你到底入土才放心。宝玉只是把花撂到水里,眼不见为净,也不管你此后的遭际了。
但是,宝玉见到花落,收拾起抖到水里。黛玉也来了,见到说这样并不干净,葬了才好。他们两个不去讨论这样对待落花是不是奇怪、是不是徒劳,反正就是要对花儿好,他们的底层逻辑相通,两个处着就觉着舒服。
我的书寄给别人,也不知道它们的命运最后如何,和希望在舞台上不要真出现把书撕了——如果能理解,我们相处应该也很舒服的,哈哈,只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戏剧家,和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