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林会》出自明代传奇《跃鲤记》,是潮剧青衣唱工戏。姜诗是历史上《二十四孝》人物之一,事母至孝,其妻庞三娘尤孝敬婆婆,因邻居秋娘曾向三娘借钱,三娘无给,秋娘怀恨在心,在姜母面前搬弄是非,姜母信以为真,命姜诗以三不孝之罪将三娘休弃。三娘寄居尼庵,仍纺织,得钱奉敬婆婆。一日,到芦林拾枯柴,遇姜诗,辩明是非,历陈孝敬婆婆事实。姜母也为三娘行为所感动,召三娘归。此事感动上天,屋侧忽有泉涌,每日跃出双鲤,姜诗夫妻以鱼供母膳食,这是明代传奇剧本《跃鲤记》的故事。潮剧《芦林会》即其中“芦林辩非”一折发展而来。
范泽华(—)揭阳普宁洪阳人,著名青衣,反串小生。年考进怡梨潮剧团,主演《春香传》(饰春香)、《孟丽君》(饰孟丽君)等,年调到潮剧院一团,主演剧目有《芦林会》(饰庞三娘)、《刘明珠》(饰刘明珠)、《百花赠剑》(饰江海生)、《香罗帕》(饰欧阳子秀)等。
庞三娘一开始出场的时候,是背向观众掩袖却步而出的。这样的出场方式,马上激发观众的探求欲:这个妇人有故事。手为何遮脸,不敢被人看见;还得偷偷留意有没有人在看她,有没有人跟在她身后,直到芦林,再没有人了,水袖才敢放下来,才放松下来,走一圈看到秋色凄清,联系自己的身世,念了四句诗:“黯黯荒郊悲秋凉,飘荡芦花任狂飏。辞枝败叶谁啾问,道旁憔悴庞三娘。”这样的憔悴,这样的卑微,源于她是一个弃妇。庞三娘因为弃妇这个身份遭受的压迫和伤害由这个出场就凸现出来,深入观众的心里。
剧本对庞三娘描写细致,唱腔优美,感情真挚。这折戏的男主角原是以丑为主,七分丑三分生,后来才改为以生为主,三分丑七分生,觉得更为合理,从黄清城之后角色便定型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