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切口立法有效管用广东区域协同立法特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侯梦菲实习生张埼童对法规文本“挤水分、留干货”,开展“榕树下的立法议事会”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10月27日,广东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在佛山举行。这是广东首次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现场,各地人大围绕“小切口”立法、新兴领域立法、区域协同立法、开门立法等分享立法经验、讲述立法故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共批准设区的市法规件。加强新兴领域立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立法,是新时代的立法主要任务。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广东在地方立法方面一直扮演着“先行者”角色。“广州立法发挥了地方立法先行地、桥头堡、试验区的引领示范作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介绍,围绕新兴领域立法,广州人大加快促进、保障、规范新兴领域相关产业发展,安排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数据条例等法规,并计划于明年聚焦智能网联汽车、绿色金融等新兴领域率先立法。实现良法善治,关键在于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立法。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毅介绍,近年来,深圳相继制定出台了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数据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的新兴领域法规,为国家新兴领域立法积极探索经验。除此之外,一大批具有“首创性”的新兴领域法规相继出台:珠海市出台全国首部工业用地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东莞市出台全国首部关于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云浮市出台全省首部规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履行立法职权,有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家门口”参与立法如何让“社情民意”写进法律法规?近年来,广东各地人大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灵活运用调研、座谈、听证、评估等方式,不断丰富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把立法工作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上。今年5月,一场特殊的“榕树下的立法议事会”在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举行。榕树浓荫之下,群众围坐在一起,对相关立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江门,开门立法听民声并非新鲜事。比如:江门市人大常委会起草《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线上向社会公开征集“十大不文明行为”,就有8万多名市民参与提建议。去年10月,惠州市建立的全省首个地方立法主题公园开园。如今,通过在公园内的“议事亭”举行“立法意见大家谈”,居民们在家门口就能参与立法。与此同时,梅州市分类建设“金色”“绿色”“古色”“红色”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升听取民意的针对性;东莞市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相联通,与党群服务中心等有机结合;湛江市在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过程中,收集了千余条公众意见,征得“第一手”民意;茂名市采取“走下去、请上来、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法,推动立法调研走深走实。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突出“特”字,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制定了一批解决当地实际问题、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从立法选题做文章,从保护一座山、一条河、一个湖、一类自然资源、一处文化古迹入手,广东各地推动“小切口”立法,立一件成一件。例如,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江门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阳江市石望铸钱遗址保护等法规。在立法形式方面,各地探索出一些特色做法。如:广州市人大不断丰富立法形式,对法规文本进行精简,挤水分、留干货,鼓励性、宣示性、重复上位法的条款一律不写。法规条文精简,法律效力却毫不“打折”。即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的《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不设章节、共十一条,对野生动物放生区域、放生物种种类以及罚则等进行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此同时,珠海市在建筑、旅游、医药等领域开展“小切口”立法,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广州、佛山两市率先建立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签署协同立法协议;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潮剧保护协同立法;汕头、佛山、江门、梅州、潮州五市积极参与“1+N”省市粤菜协同立法……各地人大立法工作既有特色,又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护航当地高质量发展。除了分享经验和做法,会议也对各地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在协同立法方面,广东将积极开展区域协同立法,聚焦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当家和产业有序转移、跨区域山川河流治理、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便利共享等,推进区域协同立法质效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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